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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在我国医疗体系中的价值和地位正在改变。近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各省市都纷纷出台政策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探索将中医药将纳入公共卫生应急防控体系。业内人士认为,在经历过这次疫情大考后,中医药传承创新将不仅落在纸面,随着中央、地方相继定调并出台相关政策,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
发挥中医药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是我国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显著特征。自疫情发生后,在缺乏特效药和疫苗的情况下,中医药凭借历史上针对瘟疫的扶正祛邪、辨证论治方法,全程参与疫情防控与患者救治,极大地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病亡率。中西医优势互补、双管齐下,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指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发挥中医药治未病、辨证施治、多靶点干预的独特优势,全程参与深度介入疫情防控。
白皮书显示,此次抗疫中,中医医院、中医团队参与救治,中医医疗队整建制接管定点医院若干重症病区和方舱医院,其他方舱医院派驻中医专家。中医药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分类救治,对轻症患者实施中医药早介入早使用;对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实行中西医结合;对医学观察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服用中药提高免疫力;对出院患者实施中医康复方案,建立全国新冠肺炎康复协作网络,提供康复指导。
从数据来看,中医药参与救治确诊病例的占比达到92%,湖北省确诊病例中医药使用率和总有效率超过90%。并筛选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血必净注射液和清肺排毒汤、化湿败毒方、宣肺败毒方等“三药三方”为代表的针对不同类型新冠肺炎的治疗中成药和方药,临床疗效确切,有效降低了发病率、转重率、病亡率,促进了核酸转阴,提高了治愈率,加快了恢复期康复。
以清肺排毒汤为例,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王伟表示,此前有专家对清肺排毒汤的物质基础做了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了300多种化学成分,还有200多种入血成分的鉴定工作,通过网络药理学的方法初步预测有790多个潜在靶点,初步说明,这个药物可以通过多个成分、多个环节,对新冠肺炎起到调控的作用。特别是它可以有效抑制内毒素的产生,可以避免或者延缓炎症风暴的发生。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4月24日,首篇中医药研究团队临床科研成果在《柳叶刀》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显示,“清肺排毒汤”应急项目组基于十省662例临床救治观察,研究发现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比值(NLR)对新冠肺炎(COVID-19)诊断和重型患者临床病程进展具有重要预测价值。
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在此背景下,加强中医药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参与力度,将中医药常规纳入国家传染病防治体系十分必要。
广东省中医院副院长卢传坚表示,我国已有的公共卫生防控临床体系中,全国所有的传染病医院几乎都是西医主导,没有一家可以收治传染病的中医院和研究传染病的中医研究机构,疫情发生时,中医医疗机构只能以协作单位的方式参与部分临床和研究工作,妨碍了中医药在防治新型传染病方面的作用发挥和相关科学研究的开展。
在此背景下,5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指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坚持中西医并重。着眼我国国情实际,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其中,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或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
6月1日,国家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他指出,深入研究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把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化,统筹布局一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基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也强调,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医药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各个地方布局也明显提速。6月3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朱岷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指出,江苏省将推动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特别是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加强传染病医院中医科室建设,促进早期介入、全程参与、特色发挥。同时,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能力建设,并遴选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中医医院,重点提高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临床水平。
安徽省也表示要将中医药全面融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谋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6月1日正式实施的《安徽省中医药条例》显示,未来安徽省每个市、县人民政府至少建立一所独立公立中医医院,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标准床位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上述条例还要求制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支持皖产道地中药材开发和利用,建立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材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的管理等。
山西省日前发布的《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提出,山西省将深入实施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拓展、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中药材生产和质量提升、中药工业现代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科技创新等七大工程,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同时,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同时设立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并建设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
上海市卫健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张怀琼介绍,上海此前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是要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其重点需要在“一体化”政策中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差别化”管理,进一步激发中医药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此外,张怀琼表示,上海中医医疗资源将提质扩容,一方面全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深化整合协同,构建覆盖全区域、全机构,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区域中医医联体。二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三是打造中医药临床发展高地,争创一批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若干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
日前《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指出,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支持中西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借鉴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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