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届广州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

The 32nd China (Guangzhou) Inter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xpo 2024

2024年6月14-16日

广州•广交会展馆
& 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资讯

国家质检总局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

时间: 2015-09-17
10月1日起,根据新版《食品安全法》要求,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公告》),启用新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并配套出台了相关规定。新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eciq.cn,境内外进出口商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该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办理备案。食品进口企业也将通过该系统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进口企业,应遵守质检总局相关要求,做到:    一、及时录入进口、销售记录。进口商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口记录的填写,在每次销售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次销售记录的填写    二、报检时提交相关信息。10月1日起,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进口食品报检时,须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三、保存进口、销售记录及相关凭证。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保存进口、销售记录和相关凭证,进口、销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新规定的实施,健全了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全过程追溯机制,也将确保进口食品进出口商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行业资讯”板块所刊登文章,若无特别版权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它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联系电话:18011840036;邮箱:499708785@qq.com


end

第32届广州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

The 32nd China (Guangzhou) Inter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Expo

  • 时间2024年6月14-16日
  • 地点广州·广交会馆
  • 主办广州市亿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