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业内征言 高风险领域或先行试点
时间: 2014-12-12
从“三聚氰胺”、“地沟油”再到今年的福喜事件,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不时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从保险业内获悉,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近日中国保监会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保险业内部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该险种拟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首先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据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 “自愿投保”,虽然保费不高,但是投保率很低,据不完全统计,投保率尚不足1%,且投保方多为食品出口企业。若食品安全责任险能成为强制保险,那么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高风险行业或将先行试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走访部分企业获悉,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因店家疏忽过失而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保险费率与生产规模或销售额按照1‰挂钩,保险金额根据一般食物中毒抢救治疗费用及地域人身死亡伤残赔付标准测算,设置每人每次赔付、每次事故赔付与全年责任赔付三个门槛。据介绍,食责险是为群众餐桌安全保障护航的民生险种,对于通过经济手段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保监会开始就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征求意见,拟首先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初步的思路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行业、领域先行先试,适时扩大试点覆盖面,分步引导推广,以大中型企业为示范,积极引导其他小企业投保。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属于强制保险的仅有“交强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不过,在20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就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虽然目前正式的法律文件还没有对外发布,但近年来各界对于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呼声却越来越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指出,要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制订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此次保监会的《征求意见》提出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试点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领域,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餐饮环节 (学校食堂、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连锁快餐企业)。二是地方已开展试点的企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三是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即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需纳入强制试点的行业和领域,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四是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鼓励一些风险较高的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例如酒类、软饮料、食用油、糕点行业及超市、饭店、中央厨房、农村集体餐饮等领域。 保费费率与生产规模或销售额按1‰挂钩 为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情况,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奔赴四川南充采访。虽然目前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并不高,但记者采访发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很低。 例如,四川南充营山县城北实验学校于11月12日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四川营山支公司 (以下简称中华财险)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1680元。该校校长白雪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他的学校每天中午基本上有2000多人就餐,虽然因为管理得比较好,目前学校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但是不敢保证以后不发生,所以当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来推销食品安全责任险时,他的学校就投保了。他坦言,原本以为像他这么大规模的学校,保费应该在5000元左右,结果最后算下来保费只有1600多元,这样的费用水平完全能承担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