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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药监局6项创新举措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时间: 2014-11-27
人民网福州11月26日电(谢曦)自2013年年底重新组建以来,福建省食药监局结合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针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通过推进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与管理、推进餐饮服务许可改革、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企业信用机制、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示范创建活动等六项创新举措,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在推进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与管理方面,福建省食药监局协调福建省文明办,将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率作为文明城市(区)考评内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评定8.14万家。    在推进餐饮服务许可改革方面,福建省食药监局已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等地,对兼具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前店后厂的食品经营混合业态开展“三证合一”试点工作,从而改变了以往多头申办、分段管理的痼疾,实现企业一次申请、监管部门一口受理、一次审查验收、“一证许可”、分类监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许可审批周期缩短近50%。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预计,该项试点工作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2015年将全面推行。    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方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在福建省部分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受权人全权负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未经受权人签字确认,产品工艺配方不得生效实施,主要食品原料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产品不得放行出厂。预计,该试点工作将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并推广实施。    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企业信用机制方面,福建省食药监局建立餐饮违法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进行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者在一段时间内禁入餐饮行业。同时建立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制度、餐饮服务单位法人约谈制度、食品安全签认承诺制度和公示制度等。    当前,福建省全省乃至全国,农家乐和工厂、工地、高速公路食堂等餐饮单位较大比例(全国平均约50%)存在无证照率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率低、食品安全隐患大、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在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方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分类监管方式,对符合条件单位,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对不符条件单位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过渡期内经整改达到条件的,予以办证;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条件的,依法取缔。    在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方面,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和示范街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同时,协调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开展“明厨亮灶”试点工作,通过安装透明玻璃墙、视频监控等方式打造“透明厨房”,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除此之外,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拟于2015年在福建省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推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通过充分发挥责任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监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提高安全标准、加强安全管理,通过责任保险第三方安全监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受害方得到经济赔偿,从而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