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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依据
本规范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制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出口速冻(冷冻)蔬菜、水果等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
2.2 速冻果蔬是指用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和其他新鲜植物产品原料经水洗、去皮、加热或不加热、冷却、去水、速冻(冷冻)等工艺加工后低温储存的食品。
3 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3.1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食品卫生的质量体系,并制定体现和指导质量体系运转的质量体系文件。
3.2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3.2.1 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
3.2.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2.3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3.2.4 环境卫生的要求;
3.2.5 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3.2.6 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
3.2.7 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
3.2.8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