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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今后归食药监部门监管

时间: 2013-12-24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胡丽娜 通讯员 刘珊珊)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工商局举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相关人员划转交接仪式,这意味着省级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今年国家对食品药品监督职责分工的重新划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开始逐步进行整合调整。原由质监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原由工商部门负责的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部归并到食药监部门,"多头执法"局面被打破。

    12月17日,省食药监局与省工商局举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相关人员划转交接仪式,双方签署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划转和相关人员交接备忘录》,明确自交接之日起,将省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至省食药监局。此前,山西省食药监局已与省质监局签署《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划转和相关人员资产交接备忘录》,省质监局37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人员也随职务划转。